為獎勵本市表現優良之不動產估價師,本府業依「高雄市110年度優良不動產估價師評選及獎勵計畫」,
於110年6月1日至110年6月21日期間受理各相關單位推薦報名,本次活動計有2人獲推薦參選,
經初評結果均符合基本資格及評選條件,故依上開計畫規定,
將符合資格之參選人名單公布10天(公布期間自110年7月2日起至110年7月12日止),
公布期間如經人檢舉或異議並經查證其不符合基本資格或評選條件屬實者,本府有權取消其參選資格。
聯絡單位: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連絡電話:(07)3368333轉2616
估價師 姓名 |
事務所名稱 |
推薦單位 |
基本資格 (註1) |
評選條件 (註2) |
王璽仲 |
大有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社團法人高雄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 |
合格 |
(一)(二) (三) |
紀孟偉 |
陸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社團法人高雄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 |
合格 |
(三) |
註1:基本資格
(一)領有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並具有實際從事估價業務達五年以上之估價經驗者。
(二)領有本市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且於受理期間屆滿前於本市開業連續滿二年以上之不動產估價師。
(三)無違反不動產估價師法相關規定,且未曾受不動產估價師法規定懲戒處分者。
(四)未曾受法院判決確定有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者。
註2:評選條件
參選優良不動產估價師者,其不動產估價報告書之專業品質及公正客觀程度需達到一定水準外,尚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對不動產估價業務相關之法令或實務研提改進意見,確具成效者。
(二)對不動產估價技術之研究、改進或創新,具有重大貢獻者。
(三)協助政府及有關機關審查、評議或審定地價基準地、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查估作業等,著有貢獻者。
(四)其他特殊事蹟經本府地政局認定應予獎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