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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10)年1月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等實價登錄新制三法,內政部今(3)日表示,行政院已核定自今年7月1日施行,新制有5大變革,包括:成交案件地號與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銷售前須備查,成交後30天內須申報、機關有查核權,最重可按次罰100萬元、禁紅單轉售、預售屋契約納管等,使不動產成交資訊更即時完整揭露,防杜投機炒作。

 

內政部指出,即將實施的實價登錄新制,是健全不動產市場的重要推動措施,為國人高度關注與期待的重要政策,包括5大變革重點:

一、地號、門牌完整揭露

二、預售屋銷售前備查、成交後即時申報

三、增訂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

四、紅單交易納管

五、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管

 

內政部強調,為配合新制施行,自今年初修法後即密集與相關公會及地方政府討論,相關配套法案及申請書表均已公告修正,並完成開發「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業者只要使用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就能網路申報,目前正進行最後測試。民眾或業者如欲瞭解新制規定或訓練課程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實價登錄2.0專區」(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1141)瀏覽查詢,或撥打內政部1996內政服務熱線洽詢。

110年行政中立、公務倫理、公民投票宣導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一)「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三)「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四)「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二、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 (一)「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公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二)「公務人員應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三)「公務人員應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四)「公務人員應力行團隊合作,提升工作效能,積極回應人民需求~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五)「公務人員應懷抱同理心,尊重多元文化,落實人權保障~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六)「公務人員應關懷弱勢族群,促進族群和諧,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七)「公務人員應致力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縮減貧富差距,營造均富安康的社會~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三、公民投票: (一)「公民投票,公平公正!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二)「公民投票,嚴守行政中立,尊重民意!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三)「公民投票是直接民主的表現,行政中立,全民得益。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團結抗疫,不得歧視租屋權益!

團結抗疫,不得歧視租屋權益!
房東不可以房客染疫為由,要求房客搬遷、拒絕居住,
也不可以因居家隔離或檢疫,歧視房客的合法租屋權益,
違反者,依法將可處最高15萬元。
在疫情期間,居家隔離、檢疫是防範疫情擴散的最基本要務,
房東應以同理心,共體時艱協助保障房客租屋居住權益,
避免因為搬遷而造成防疫破口。
同時提醒房客,若受到房東不當對待,
可即時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協助。
臺南市臺南地政事務所  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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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新聞發布】健全房市 不動產實價登錄5大變革7/1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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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